我想在深圳注册公司,请问为什么合伙企业、个人独资企业没法人资格?

网友|2018-12-10 13:38:26 |回答1

网友 2018-12-10 13:40:45
深圳注册公司专家问明途提示:
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为什么不具备法人资格?
首先要解释一下何谓法人资格。我国《民法通则》第三十六条规定:“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,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。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,从法人成立时产生,到法人终止时消灭。”
《民法通则》第三十七条规定:“法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:
1、依法成立;
2、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;
3、有自己的名称、组织机构和场所;
4、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。”
要具备资格必须做到三独:财产独立,人格独立,责任独立。
注册合伙企业只具有相对独立的人格,它作为独立的主体进行经营活动,可以以自己的名义拥有财产、参与诉讼,享受其他各种权利,但在承担债务责任方面,合伙人与合伙企业则具有连带关系。
合伙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,每一个合伙人都可以代表其他合伙人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,即使他们内部定有承担债务责任比例的协议,也不能对抗对外的无限连带责任。
个人独资企业是一个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经营实体,没有自己的法律人格,其民事或商事活动都是以独资企业主的个人人格或主体身份进行的。
尽管独资企业有自己的名称或商号,并以企业名义从事经营行为和参加诉讼活动,但它不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。
其一,独资企业本身不是财产所有权的主体,不享有独立的财产权利;
其二,独资企业不承担独立责任,而是由投资人承担无限责任。
这一特点与合伙企业相同而区别于公司。
注册独资企业是不具有法人资格的,但属于独立的法律主体,其性质属于非法人组织,享有相应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,能够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法律行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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